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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 第4部分:失业保险》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吴登记董文红李阳武胡继红李东邱林平顾云王彤杜乐张静杨霖谢剑鸣符丽莉吴恋曾碧静骆晶王慧杨洁高江萍王晓芳上官诗荟张亚娜王贤俊江淑媛李翼梁宝如陈瑞楷李莹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254.4-2022
发布日期
2022-08-09
实施日期
2022-09-01
废止日期
2025-07-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1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归口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92805-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为单位、个人提供失业保险服务,以及对失业保险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吴登记
董文红
李东
邱林平
杜乐
张静
符丽莉
吴恋
王慧
杨洁
上官诗荟
张亚娜
李翼
梁宝如
李阳武
胡继红
顾云
王彤
杨霖
谢剑鸣
曾碧静
骆晶
高江萍
王晓芳
王贤俊
江淑媛
陈瑞楷
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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