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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社会保险术语 第3部分:失业保险》由 TC474(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

主要起草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944-T-31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1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
归口单位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制定失业保险术语可为失业保险事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对失业保险的基本术语进行规范,进而提高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务绩效。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社会保险术语分为基础、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六部分。其中,基础、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五部分已经在制定中。本标准是失业保险部分,将对失业保险基本术语名词进行界定,进而完善社会保险术语库,规范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内相关术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