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会商、评估和发布规程》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安徽省合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阜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马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备案号:9213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