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规范》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暨南大学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刘婵芳 、何龙 、何鹏飞 、王雪梅 、常鸣 、王伟文 、张毅强 、刘伟民 、汪云卿 、费蕾蕾 、刘斌 、黄剑 、房庆 。
备案号:86954-2022。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深圳市业务化应用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