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滦南虾酱生产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滦南县海产品加工协会 、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周爱民 、李蕊 、孟爱芹 、陈飞 。
67 食品技术 |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67.120.30 鱼和水产品 |
备案号:91538-2022。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滦南虾酱的术语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加工要求、产品质量、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滦南虾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