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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卫生健 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中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讯飞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沈爱宗李民周伟杰刘琳琳许岑夏泉陈浩栾家杰桑冉钟明康卞晓岚郭澄程宗琦吴德芹周琴卢晓阳黄萍严伟刘连新严光黄强孙敬武虞德才姜玲唐丽琴刘圣史天陆孙言才卢今陈昭琳李杰张银花徐立鹿晓亮贺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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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10011—2022
发布日期
2022-04-25
实施日期
2022-07-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卫生健 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9754-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智慧药房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并规定了智慧药房评价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 三级指标以及智慧药房的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智慧药房(不含中药房和静配中心)应用功能和运行成效的综合评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沈爱宗
李民
许岑
夏泉
桑冉
钟明康
程宗琦
吴德芹
黄萍
严伟
黄强
孙敬武
唐丽琴
刘圣
卢今
陈昭琳
徐立
鹿晓亮
周伟杰
刘琳琳
陈浩
栾家杰
卞晓岚
郭澄
周琴
卢晓阳
刘连新
严光
虞德才
姜玲
史天陆
孙言才
李杰
张银花
贺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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