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入河(湖、库)排放口分类与管理导则》由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福州市长乐环境监测站 、福州连江环境监测站 、福州市闽侯环境监测站 、福州市闽清环境监测站 。
主要起草人 冷东梅 、郑勇 、孟嘉宁 、郑莺 、魏雪霞 、姚鹏峰 、张兰丹 、卓增顺 、杨春霖 、王桂兰 、黄文胜 、王丽娜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60 水质 |
13.060.01 水质综合 |
备案号:86968-2022。
本文件规定了入河(湖、库)排放口的分类与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入河(湖、库)排放口分类与管理;城区内河入河排放口分类与管理按照《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入海排放口分类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