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食品经营者追溯电子台账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徐立峰 、李颖 、孙勇 、黎志文 、周文丽 、俞科 、吕恺文 、周哲 、苏巍 、练晓 、王坤 、郭静文 、李丽娜 、林智明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备案号:84132-2021。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经营者建立以食品追溯为目的的电子台账以及第三方系统与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电子台账数据的交互。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