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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食品经营者追溯电子台账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徐立峰李颖孙勇黎志文周文丽俞科吕恺文周哲苏巍练晓王坤郭静文李丽娜林智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190-2021
发布日期
2021-09-28
实施日期
2021-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X07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归口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132-202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经营者建立以食品追溯为目的的电子台账以及第三方系统与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电子台账数据的交互。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等。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徐立峰
李颖
周文丽
俞科
苏巍
练晓
李丽娜
林智明
孙勇
黎志文
吕恺文
周哲
王坤
郭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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