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大集食品经营质量规范》由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滦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 、滦南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唐婕 、尹喆 、贾一凡 、张嘉晨 、葛常亮 、高榕婕 、孟曦 、张威 、裴文杰 、陈小飞 、史俊青 、顾燕 、孙超 、武悦 、范秋佳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117894-2024。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大集食品经营的总体要求、经营服务、经营质量、食品召回与应急处置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大集食品(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经营质量的管理,不适用于网络交易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