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由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 杨强应巍唐伟夏阳卢滨何校初井宝莉杨超张奇漪施明才陈超沈小东沈鸿海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0277-2018
发布日期
2018-12-30
实施日期
2019-01-30
废止日期
2023-09-12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主管部门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726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涂装、化学纤维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气浓度排放控制、管理、监测和监督要求。 汽车、船舶、飞机等维修行业参照本标准中工业涂装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气浓度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气浓度的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杨强
应巍
卢滨
何校初
张奇漪
施明才
沈鸿海
唐伟
夏阳
井宝莉
杨超
陈超
沈小东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