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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火电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王志轩徐文帅潘荔刘志强谢东海杨帆张晶杰薛英孟鑫鑫陈蕊赵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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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6/485-2020
发布日期
2020-07-29
实施日期
2020-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366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8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志轩
徐文帅
谢东海
杨帆
孟鑫鑫
陈蕊
潘荔
刘志强
张晶杰
薛英
赵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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