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中心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邓小文 、孙猛 、冯颖 、朱法华 、陈魁 、刘佳泓 、郑涛 、陈曼丁 、张骥 、王松 、刘茂辉 、赵吉睿 、周晶 、徐媛 、易晓娟 、张莹 、张丽红 、汪楠 、李鹏 、李靖 、袁向华 、常文韬 、虞子婧 、郭敏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40 空气质量 |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73937-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