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病死畜禽处理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漳州市天洋机械有限公司 、福建省农机质量监督检验站 。
主要起草人 陈金瑞 、谢舒华 、雷建强 、翁祖强 、郑珍 、张火亮 、陈幼湘 、魏恒 。
备案号:7352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病死畜禽处理设备的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牌、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辅料吸水,通过机械切碎、加热和添加生物菌的处理方式,在常压、温度不高于72 ℃、1 h以内,能够灭杀细菌、病毒、寄生虫及其卵的病死畜禽处理设备(以下简称“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