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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污水处理容器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由 TC275(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75SC1(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保护机械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启明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649-T-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9-16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9-3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40 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保护机械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0.1MPa的污水处理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污水处理成套工程范围内的管路系统和采用砖砌或混凝土浇注而成的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污水处理监控设备和污水处理通用设备(如格栅、泵、风机、滤料、填料、曝气器、搅拌机、压滤机、刮/吸泥机等)。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处理容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运行与维护、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的通用技术条件。 1)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2年版的第2章); 2)修改了设备分类,改为“型号”,设备的型号编制应符合JB/T 9667的规定; 3)删除了原标准的4.1基本要求; 4)扩充了设计要求,增加了设计和制造要求,针对设备的配套零部件等作出相应要求; 5)删除了原标准的4.4制造要求; 6)删除了原标准的4.5可靠性要求; 7)删除了原标准的4.6互换性要求; 8)删除了原标准的4.7设备电气及安全要求; 9)增加了技术要求的部分条款,外观要求、材料要求、涂覆要求、焊接要求、噪声要求、密封和强度要求等; 10)修改了试验方法,对应第4章技术要求更改第5章试验方法为设计和制造、外观、材料、涂覆、焊接、噪声、密封和强度等; 11)删除了原标准的5.1—5.4的试验分条款; 12)修改了检验分类,改为“设备的检验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13)增加了7.1.2检验项目,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14)删除了原标准的7.3.2型式检验的基本项目要求; 15)修改了判定规则,改为“检验项目若均符合要求,则判为合格产品。若有不符合要求的,允许返修,返修后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