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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3部分:广电传媒
地方标准-广州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3部分:广电传媒》,主管部门为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19-12-24
实施
于 2020-02-10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1/T 10.3-2019
发布日期
2019-12-24
实施日期
2020-02-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主管部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0177-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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