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务服务 大厅建设规范》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一明 、陈金辉 、王晓晖 、吴佩杰 、管昊昱 、徐建锋 、董建民 、耿建华 、孙伟 、吴长圣 、李维涛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51427-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的要求、设计原则、总体设计、功能区域设置、导示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和设施设备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可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