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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政务服务智能自助服务大厅建设规范》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94SC2(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政务服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236-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0-04-08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1-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1-29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01 服务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政务服务分会
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应用,国家层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发〔2016〕108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等重要文件,其中《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提到“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 。

为创建更简单、便捷的互联网办事方式,实现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政务服务模式,让办事群众能够自主自助的享受到“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技术变革,目前上海、深圳、贵阳等全国多个省市开始了智能政务服务大厅的筹建工作。

为了规范各级智能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现提出《政务服务 智能服务大厅建设规范》标准的制定,本标准在对智能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区域划分的基础上,提出了智能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应满足“三化”、“三新”“三通”的基本要求,并对智能引导服务区、自助终端办件区、自助填表申请区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实现全国各级智能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的规范化、智能化、自助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政务自助服务大厅建设的基本要求、智能引导服务区建设、自助终端办件区建设、自助填表申请区建设、窗口服务区建设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政务自助服务大厅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