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主要起草人 任明忠曾东齐剑英丘锦荣吴对林郑晶房怀阳张恒军谢宏琴卢映芳付建平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 2050-2017
发布日期
2017-08-30
实施日期
2017-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7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30 污水
归口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0865-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范围内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要求。适用于向淡水河、石马河及其支流直接排放污水的纺织染整、金属制品(不含电镀)、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含屠宰及肉类加工,不含发酵制品)、饮料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6类重点控制行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等4种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任明忠
曾东
吴对林
郑晶
谢宏琴
卢映芳
齐剑英
丘锦荣
房怀阳
张恒军
付建平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