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作场所空气中砷化氢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由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张万超 、张健 、赵淑岚 、韩承 、刘蒙蒙 。
备案号:60062-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态砷化氢浓度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