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5部分:电力设施》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电力公司 、上海电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广拓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灏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陶焱升 、孙亮 、顾忠平 、沈晔 、潘依黎 、陈军 、刘晓新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备案号:60944-2018。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
DB31/T 329的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电力设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电力设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按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