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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2部分: 通信单位》,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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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329.12-2008
发布日期
2008-12-31
实施日期
2009-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2459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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