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户外燃气烤炉》,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关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红日燃气具有限公司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佳得顺燃气具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燃气具商会 。
主要起草人 张明伟 、卢楚鹏 、王军 、刘艳春 、夏国平 、熊青松 、杨劼 、张师林 、黄桦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备案号:32060-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户外燃气烤炉(以下简称“烤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的产品范围: a)总热负荷不大于35 kW的烤炉; b)本标准使用GB/T 13611规定的气源,其它气源的产品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c)室内使用或车载使用的烤炉不适用于本标准; d)带有电热的烤炉不适用于本标准; e)使用液化石油气储气罐供气,充气量不大于15 kg的烤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