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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和谐社区标准体系 居民自治》由云南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民政厅

主要起草人 石克燕施显东孙学成杨虹李宝珠车国富赵阳楠李迅李宁刘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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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3/T 317-2010
发布日期
2010-07-16
实施日期
2010-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归口单位
云南省民政厅
主管部门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28419-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和谐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居民自治。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石克燕
施显东
李宝珠
车国富
李宁
刘惠萍
孙学成
杨虹
赵阳楠
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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