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和谐社区标准体系 服务设施》由云南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云南省民政厅 。
主要起草人 石克燕 、施显东 、杨虹 、孙学成 、车国富 、赵阳楠 、李迅 、李宝珠 、李宁 、刘惠萍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28420-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和谐社区办公设施和服务场所等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和谐社区服务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