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和谐社区建设指南 机构建设》由云南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云南省民政厅 。
主要起草人 石克燕 、施显东 、孙学成 、杨虹 、赵阳楠 、车国富 、李迅 、李宝珠 、李宁 、刘惠萍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29399-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群众团体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的设置及职责。本标准适用于社区组织机构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