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树脂型人造石板材》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新粤建材有限公司 、云浮市粤云新型石材有限公司 、广东省质量监督石材产品检验站 、新云石业(云浮)有限公司 、云浮市新富云岗石有限公司 、云浮市百里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莫灿辉 、林志伟 、董钊行 、黄乃航 、廖志金 、覃泽友 、吴新琼 、崔桦 、叶玉华 、黎天德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备案号:28982-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树脂型人造石板材(以下简称“板材”)的术语与定义、分类与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树脂或高分子聚合物为粘合剂加工而成的建筑装饰用人造石板材,不适用于以水泥或树脂水泥两者混合物为粘合剂加工而成的人造石板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