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腾冲天然火山石板材》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腾冲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腾冲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腾冲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云南腾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梅丽宝 、赵强辉 、李宏伟 、谢祖宏 、鲁仕军 、周德晓 、杨积初 、罗斌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00 建筑材料 |
91.100.99 其他建筑材料 |
备案号:40003-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腾冲天然火山石板材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及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广场、道路、人行道和庭院用腾冲天然火山石板材。其他用途的腾冲天然火山石板材可参照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