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与编制规则》由福建省监察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龙岩行政服务中心 、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孙明忠 、谌庆福 、兰如明 、邓颖 、林建国 、刘文华 、林希斌 、朱田夫 、王彬彬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20 标准化总则 |
备案号:38247-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与编制规则的术语和定义、标准体系结构、标准体系的基本内容与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和各级部门办事大厅,其他行政服务组织可根据自身的管理服务特点进行删减或增加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