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庭服务组织经营管理行为规范》由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辽宁家庭服务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杨立宏 、邢立国 、李多娇 、董蕴丹 、张涛 、李一峰 、杨丽辉 。
备案号:37518-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