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证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 。
主要起草人 朱正 、陈清 、罗文军 、王晓军 、王延波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41870-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公证机构公证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公证质量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证文书质量管理制度、公证质量检验制度、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制度、公证质量责任制度等公证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公证机构公证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