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吴莉萍 、周志恩 、刘德绍 、张懿 、张灿 。
备案号:40947-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现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