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规范》由四川省教育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国强 、杨驰云 、戴艳 、袁加锦 、郑红梅 、邢晓川 、袁延 、李霞霏 、黄浩洋 、罗心瑜 、赵清利 、眭昌伟 、张欢 、王锐 、黄玖林 、王若宇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80 教育 |
备案号:130225-2026。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的总体要求、建设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心理辅导室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