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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规范》由四川省教育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北京成均教育科技发展中心上海惠诚咨询有限公司华东师范大学科教仪器厂成都青羊区少年宫成都川凤光学仪器有限公司绵阳市教育技术和信息管理中心泸州市教育装备所内江市教

主要起草人 邢晓川杨兵苟帮超刘视湘许亮蔡可梁坚于应和郭学贵王强董友生代倩崔建国刘爱云敬芝王智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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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1957-2015
发布日期
2015-04-09
实施日期
2015-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8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8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80 教育
归口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建筑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552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基本要求,包括位置、面积、功能定位、环境要求、设备配置等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邢晓川
杨兵
许亮
蔡可
郭学贵
王强
崔建国
刘爱云
李娜
苟帮超
刘视湘
梁坚
于应和
董友生
代倩
敬芝
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