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临江河流域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
主要起草人 封丽 、吴进 、余义昌 、樊卫国 、高军 、陈婷婷 、张勇 、宋丹 、彭枫 、郑强 、侯长容 、陈渝 、李勉 、姚源 、廖伟伶 、唐嘉 、陈爱玲 、张可 、肖入峰 、李子未 、杨绍东 、姚远 、高年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20 液态废物、淤泥 |
备案号:129959-2026。
本文件适用于临江河流域内工业企业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