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范》由江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西省地质局 、江西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 、江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 、江西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 、江西省自然资源政策调查评估中心 、江西省地质局生态地质大队 、江西大湖流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省自然资源测绘与监测院 。
备案号:12906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