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矿山迹地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技术规范》由唐山市水利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迁安市水利局 、唐山市水利局 、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要起草人 郑连合 、卜志军 、李文霞 、谷媛媛 、张伟 、白子璞 、刘长满 、李宏霞 、付杰 、张冀 、张立侠 、赵英 、王薇 、苏子英 、郭颖 、翟小杰 、刘丹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101089-2023。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迹地恢复水土流失治理的原则、勘察、关闭矿山治理、运行矿山治理、废弃矿山治理、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矿山迹地恢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