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废弃矿山自然恢复评估规程》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地矿集团生态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
备案号:12989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