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定安大米》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海南省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吴毓炜 、赵宏亮 、黄健泓 、蒙长就 、李山丹 、黄泽蓝 、李声崎 、陈慧玲 、张文彬 、郑立创 。
67 食品技术 |
67.060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
备案号:57808-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2号 。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定安大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