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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五常大米》由 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54SC1(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五常市人民政府五常市乔府大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黑龙江省五常金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常市民乐乡华米米业有限公司五常市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常市大米产业服务中心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20221424-T-463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2022-12-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4-20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5-04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60
67 食品技术
67.060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归口单位
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五常市人民政府 五常大米产品已列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产品清单,需同步制定外文版。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次修订调整内容: 1、修订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完成种植、收获、加工、包装等全部生产环节的五常大米。 2、修订6.7为净含量要求为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本次修订调整主要技术指标: 1、修订6.5理化指标垩白粒率为垩白度,优质一等≤8%;优质二等≤10%; 2、增加垩白度试验方法为按GB/T 1354执行; 3、参照GB/T 15682方法,研制适用于五常大米的专用食味品质感官评价方法,修订标准7.8条款指标中的“食味品质”检验方法; 4、修订7.8条款胶稠度的检测方法,按照GB/T 22294-2008 《粮油检验 大米胶稠度的测定》执行; 5、修订6.4不完善粒加工质量指标优质一等≤2.5%;优质二等≤3.0%; 6、修订6.4杂质中矿物质指标为无机杂质含量,优质二等≤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