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沈阳市安宁医院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沈阳市大东区仁爱畅晚养老照护之家 、辽宁省老龄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 、沈阳市中医药学校 、铁岭职业卫生学院 、本溪市卫生学校 、鞍山卫生学校 、抚顺市卫生学校 、大连铁路卫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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