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认知障碍老年人社区照护服务规范》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立医院 、福建省护理质控中心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老年事业促进会 、厦门长庚医院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李红 、池秋娜 、蔡来茵(中国台湾) 、晁玥畦 、陈晓欢 、李娜 、林榕 、颜缘娇 、黄晨杉 、徐亦非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100539-2023。
本文件规定了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社区照护流程、照护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和居家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养老机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