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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家政服务 老年人居家照护通用服务规范》由 TC533(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6409-T-32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12-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0-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5-11-10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3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归口单位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商务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为规范家政服务机构在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中的服务行为,明确服务提供方的基本职责与操作要求,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本文件。

意义: 1.满足老龄化社会需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居家养老成为主流模式。

本规范通过标准化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更高效、安全的居家照护支持,缓解家庭与社会养老压力。

2.维护老年人权益:通过明确服务内容与质量控制要求,保障老年人获得尊严、体面的生活照料,减少因服务缺失或不规范引发的纠纷。

3.推动行业升级:为家政服务机构提供统一的行业标杆,引导企业优化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4.支持政策落地:响应国家政策,为地方政府及行业协会制定实施细则提供参考,助力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为 60 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含轻度失能及以上或有照护需求者)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协助、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服务,覆盖服务机构资质审核(合法经营、人员配备、信息化管理等)、服务人员规范(健康证、培训证书、职业素养)及服务全流程(沟通预约、前期评估、协议签订、入户服务、回访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定义(如居家照护、服务对象)、服务机构基本条件与经营要求、服务人员职业规范(健康、培训、行为准则)、标准化服务流程(含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协议签订、服务日志记录)、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关爱)、服务保障(应急预案、年度培训、档案管理)及评价改进机制(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PDCA 循环),并附服务协议模板、服务日志等参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