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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地方标准-河北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玻璃钢制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5-09-01
实施
于 2026-01-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3/ 6189-2025
发布日期
2025-09-01
实施日期
2026-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13.020.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Z 60
主管部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2595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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