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岳普湖孜然标准综合体 第3部分:孜然原原种、原种生产技术规范》由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喀什地区。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岳普湖县农业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业发展中心 、岳普湖孜然科学技术院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喀什金丰源种业有限公司 、岳普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岳普湖县科学技术局 。
主要起草人 聂石辉 、雷钧杰 、王纯武 、李进 、徐其江 、李静 、张永强 、陈传信 、李娟 、赵文霞 、毕海燕 、钟晓英 、崔燕华 、刘昌文 、杨攀攀 、朱乐乐 、刘笑笑 、周建平 、付文敏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备案号:121722-2025。
本文件规定了孜然原原种和原种品种筛选与确定、繁种田选择、原原种繁种技术、原种繁种技术要 点、包装和贮藏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孜然主产区孜然原原种和原种种子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