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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范 第3部分:日常监督检查》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李玉基栾志霞岳攀邵峰王磊李艳丽吴兆达胡化念毕玉琦曲婷婷苏珊曹晋赫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7/T 4825.3—2025
发布日期
2025-02-14
实施日期
2025-03-14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01 服务综合
归口单位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121165-2025。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玉基
栾志霞
王磊
李艳丽
毕玉琦
曲婷婷
岳攀
邵峰
吴兆达
胡化念
苏珊
曹晋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