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由连云港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连云港市。
主要起草单位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振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万银 、李然 、翟永祥 、花广文 、李朝晖 、高娟 、何俊平 、周珉琦 。
备案号:121888-2025。
本文件适用于阳光食堂直采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