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唐场豆腐乳》由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食物与营养健康研究所) 、大邑县农业农村局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四川唐桥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常青 、王长明 、潘翠萍 、喻梁 、王永明 、杨永 、曾亮 、王用瑜 。
备案号:12139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