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液氢气瓶 第2部分:操作要求》由广东省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38)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广东华南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 、佛山环境与能源研究院 、佛山市南海区华南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中心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郑任重 、郭晋 、黄钧 、劳英杰 、刘金良 、艾斌 、王子缘 、周宁 、罗东明 、朱鸣 、李兆亭 、卢其伦 、谭粤 、莫家明 、李蔚 、杨宁祥 、夏莉 、张耕 、杨刚 、李杰 、徐瑶 、屈莎莎 、胡昆 、崔庆丰 、章宇庆 、陈志斌 、张旻炜 、顾海云 、鲍俊涛 、丛成龙 、王宏君 、杨金龙 、林浩涛 、邓波 、陈林 、叶翠琳 。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备案号:119781-2025。
本文件适用于按DB44/T 2593.1的规定选用材料,并进行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的气瓶。本文件针对液氢的特性对TSG 23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