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由山西省食品流通监管标准化技术专家组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晋来检(山西)质量智慧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山西省检验检测学会 、晋检(山西)产教融合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山西弘实标准化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超元域(山西)数字化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万维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独家杰 、王争争 、韩顺林 、刘新军 、王晓苗 、牛伟平 、王蓉珍 、南芳茹 、巩强 、韩亚 、任丽蓉 、贺继峰 、陈彦华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备案号:93180-2022。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职责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实施及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食品仓储企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可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