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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安宁疗护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深圳市儿童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 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春暖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 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

主要起草人 何裕隆符隆文吴文湄程瑜张凤祥韩艳红罗琼华司杨林莲英 周殷华方婵李检阅谢佳洁翁惠敏林俊拔官蕾丹余令李瑛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521—2024
发布日期
2024-11-05
实施日期
2024-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归口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117717-2024。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或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开展的安宁疗护社会工作 服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何裕隆
符隆文
张凤祥
韩艳红
林莲英
周殷华
谢佳洁
翁惠敏
余令
李瑛
吴文湄
程瑜
罗琼华
司杨
方婵
李检阅
林俊拔
官蕾丹